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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16:33:54  来源:  作者: 查看:

各二级关工委、离退休党支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生动表现党和国家在革命、建设、改革、复兴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表达广大离退休干部、关工委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坚强决心,展示离退休老干部文化养老工作的丰硕成果,枣庄学院关工委、离退休干部党委决定在全校二级关工委、离退休干部中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创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本次创作评选活动的范围是书法、绘画、摄影三项,作者可以兼报。

作品内容必须紧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反应新中国成立以来祖国面貌发生的历史性的变化,取得的辉煌成就。作品的形式不限,但必须是新创作的作品。

中国画、书法作品最大尺寸为四尺整张(139厘米×68厘米),统一使用宣纸,画面清洁完整,无需装裱。

摄影作品需提供原片电子版,不小于2兆。

二、参加活动的人员

本次创作评选活动以离退休老同志参与为主。关工委工作人员和部分有条件的青年教师也可参加。

三、有关要求

本次创作评选活动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的一部分。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参加此项活动,以展示我校离退休老同志、关工委工作者的艺术才华和崭新的精神风貌。

四、作品上报时间及方式

上报截止时间:2019531

报送的作品必须附有作者单位、姓名、年龄、作品名称、离退休前或目前的职务(职称)、联系电话。

五、作品评选及展示

学校关工委、离退休干部党委将对作品组织评奖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举办适当形式的优秀作品展览、展示活动,并向作者颁发奖品。

一等奖:2

二等奖:3

三等奖:5

纪念奖:所有参与者(不重复领奖)

优秀作品将上报省教育厅关工委、省委老干部局,参加全省评选。

2019年年底,省教育厅关工委、省委老干部局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和展示,并向获奖作者和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向全省通报获奖名单。

联系人:孔令梅、于健

电话:0632-3786751 邮箱:3179877749@qq.com

通讯地址:枣庄市中区北安路1

枣庄学院关工委

枣庄学院离退休干部党委

枣庄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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