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牢记嘱托走在前,勇担使命开新局,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日前,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负责人就《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山东是革命老区、离退休干部大省。省委历来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以及离退休干部的实际状况,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去年12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原则同意,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今年3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领导确定,由省委老干部局牵头起草《若干措施》,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印发。
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省委老干部局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文件起草组,全力以赴做好《若干措施》起草工作。文件起草组全面系统学习中央《意见》,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询意见建议,于5月初形成了文件初稿。此后,多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认真听取老干部工作系统的意见,按程序报有关方面审核、审查,对文件稿作了反复修改完善。8月下旬,省委办公厅印发了《若干措施》。
问:起草《若干措施》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起草《若干措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中央《意见》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新时代全省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进行科学谋划和统筹设计。
工作中,着重把握了五个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激励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积极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坚持高点定位、系统谋划。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放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谋划,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融合发展,与离退休干部工作有机结合。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建章立制。以全面从严服务管理离退休干部为主线,总结运用已有的好做法、好经验,注意与现有文件规定相衔接,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根据离退休干部队伍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针对领导体制不够健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运行机制不够顺畅等实际问题,改革创新理念思路、方法手段和工作机制。五是坚持切合实际、务实具体。对中央、省委文件已经明确的,尽量不再重复。对《意见》提出的一些关键性要求,充分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离退休干部情况,适度细化、具体化,做到既贯彻中央精神、又体现山东特色,既有全省统一规定动作、又给各级留足操作空间。
问:《若干措施》在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的政治建设落实落地方面明确了哪些要求?
答: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首要的是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的政治建设。《若干措施》从常态长效开展党性教育、做实政治关怀工作两个方面,明确了6条要求。一是在离退休干部党员中开展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廉洁文化等教育。二是深化对党忠诚教育,办好“本色家园讲堂”,定期开展政治体检、“向党说句心里话”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按规定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规范为离退休干部订阅报刊和配发学习资料等工作。四是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过“政治生日”,按规定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五是健全联系和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六是探索规范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重点探索做好举办荣退仪式、服务对接等工作,荣退仪式一般在干部退休手续办结后6个月内举办,做到氛围庄重、形式灵活。
问:《若干措施》对强化离退休干部党员理论武装提出了什么举措?
答:注重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我们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意见》要求,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若干措施》强调,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提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一般每月开展1次集体学习,党委(党组)或有关方面负责同志每年为离退休干部党员讲1次党课。要求每年突出1个主题,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员培训;定期举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可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年度专题研讨班或培训班计划;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统筹安排,每年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成员培训一遍;坚持分级负责、全员覆盖,建立新退休干部适应期培训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举办1期示范培训班。《若干措施》还提出,发挥老干部党校、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的主阵地作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搞好理论学习。
问:《若干措施》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如何规定的?
答: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在加强和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增强了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若干措施》系统总结各地各单位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着重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优化党组织设置。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增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根据工作需要和离退休干部党员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党组织。探索规范在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志愿服务组织、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二是增强党组织班子功能。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或党总支要本着与同级其他基层党组织同步推进的原则,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按期换届。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议事决策、请示报告、监督检查和党员联系非党离退休干部等制度。三是推进与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围绕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等,组织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报到,加强组织共建,推进活动共联,实现资源共享。四是深化“本色家园”品牌建设。坚持上下联动、梯次推进,深入开展创建“本色家园”离退休干部示范党组织活动。推进“本色家园+”品牌体系建设。
问:《若干措施》是如何贯彻落实《意见》对强化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监督要求的?
答:《意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党员干部退休后放松自我要求、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新情况,作出了更严格、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若干措施》着重从四个方面提出措施办法。一是严格组织生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组织生活,统筹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等制度落实,开展主题党日,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等仪式。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重视开展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二是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要利用重要节点主动与党员谈心谈话,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党员出国(境),所在单位党组织要提前谈话,做好教育提醒工作。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所在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或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谈话提醒。三是建立遵规守纪教育引导机制。定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分级分类建立离退休干部遵规守纪提示制度。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及时开展离退休干部遵规守纪情况排查,梳理信访举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了解,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四是探索建立流动党员双向共管机制。流出地党支部要全面掌握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情况,按规定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实施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安家计划”,充分利用现有党建资源,通过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活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等方式,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
问:《若干措施》在积极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优势作用方面有哪些部署安排?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引导广大老干部坚持老有所为、继续发光发热,积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若干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作出部署安排。一是持续开展“强省有我·银龄行动”。按照有关规定,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退休干部党员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接受组织选派到社会组织从事党建工作;省市县三级分别成立离退休干部党员“服务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联络协调等工作。二是深化红色宣讲活动。常态化组织离退休干部宣讲团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广泛宣传伟大建党精神在山东的生动实践。把离退休干部党员红色宣讲融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故事、新时代的故事。每年推出一批红色精品课。三是推行“党建+志愿服务”模式。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作用,引导党员积极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带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建设,加强“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有序有效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优势和作用。
问:《若干措施》在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党内激励关怀机制方面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注重党内关怀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若干措施》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部署和《意见》要求,主要从加大表彰宣传力度、深化服务工作两方面提出要求。在加大表彰宣传力度方面,提出注重从离退休干部党员中推选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创新开辟社会宣传渠道,加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先进典型和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深化服务工作方面,要求推行“一对一”联系关怀机制,对离休干部实行“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健全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引领作用,大力发展爱心团队,推广“时间银行”等互助式养老志愿服务做法;积极开展“情暖夕阳红”等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问:《若干措施》对夯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基础保障作出哪些规定?
答:《若干措施》着重从三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按规定下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的党费。二是加强活动阵地建设。要按照“基础建设好、设备配套好、氛围营造好、作用发挥好、管理服务好”的标准,整合党建资源,建好用好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阵地。加强老党员工作室建设。三是实施信息化提升工程。利用共产党员网、“离退休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灯塔—党建在线”、“山东老干部”App、老干部之家网等,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教育、信息采集、组织关系转接和养老信息服务等。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加强舆论引导,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离退休干部党员、党务工作者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
问:《若干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如何保证落到实处?
答:领导重视是做好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保证。《若干措施》提出“强化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主要从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强党务工作队伍、健全检查考评制度三个方面予以强调。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方面,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离休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和成员单位述职内容。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党委老干部局要加强宏观指导、督促落实,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提出各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国资委党委等要统筹抓好本领域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要求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要抓好具体组织落实。在建强党务工作队伍方面,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配齐配强离退休干部党务工作者,部门单位机关党委要有专人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离退休干部党务工作者队伍。在健全检查考评制度方面,重点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
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对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有何考虑?
答:《若干措施》是我省第一个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关于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综合性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广大离退休干部的关心关爱,是做好新时代全省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若干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学习培训。运用多种形式抓好文件的学习、宣传、辅导、培训,引导各级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并组织好离退休干部的传达学习工作,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二是完善配套措施。结合我省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不断完善“1+N”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同时,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完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三是强化督促指导。采取集中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引导各级把贯彻落实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推动我省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始终“走在前、开新局”,引领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