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隆重纪念党的100华诞,艺术再现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伟大复兴的峥嵘岁月和光辉历程,充分展示学校五十年的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抒发广大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 “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的真挚情怀与坚定决心,在“七一”前夕,由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共同承办,各分工会协办“庆祝建党100周年书画摄影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活动项目
1、书法类作品
2、绘画类作品
3、摄影类作品
二、作品主题
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的主题,缅怀党的光辉历程,赞美伟大祖国,回顾我校建校五十周年的丰硕成果及对学校未来发展的美好祝愿,抒发广大教职工爱党、爱国、爱校的真情实感,展现教职工与党同心、与时代同行、与祖国同在,坚定不移跟党走的真挚情怀。投稿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形象生动、构思新颖,表现力强,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
三、征集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每位作者作品限投稿1—2幅。
四、投稿要求
1、绘画作品可以为中国画、油画、丙烯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绘画作品使用不大于六尺整张、不小于30cm×30cm的纸张或等同大小的油画布,作品装裱不作要求。
2、书法作品字体不限,篆书请附释文。作品规格不大于六尺整张,竖式;篆刻不少于六方,其中附1-2方边款,印稿应贴或印于2×3尺宣纸(竖式)上。
3、摄影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其中组照不超过4组(每组不超过10幅)。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5M以上。提交作品命名格式:作者姓名、单位+标题+联系电话。为了突出主题和增加作品表现力,可以对作品的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做适当调整,但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删减等技术处理。
4、活动启动后,可采取集中创作和自行创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凡选送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问题,请作者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五、评选办法
1、本次活动将邀请书法绘画摄影界的知名人士担任评委,组成三个评委小组,分别对本次活动的书法、绘画、摄影三类作品进行评选。评选时间为5月下旬。
2、本次活动将从入选作品中按照书法、绘画、摄影三类,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六、报送时间、地点及展出时间、地点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交稿时间截至2021年5月18日。
2、在职教职工请将作品及按要求应附的相关资料送至校工会办公室(综合楼九层909室),联系人:胡勤忠;联系电话:3785927。离退休教职工请将作品及按要求应附的相关资料送至离退休工作处(综合楼十层1004西室),联系人:于建;联系电话:3786751。
3、展出时间与地点。2021年6月初在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展厅展出。
枣庄学院工会
离退休工作处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传媒学院
2021年3月30日